为了规范重大决策、重大事项、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(简称“三重一大”)决策制度,加强对决策“三重一大”事项的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,同时,为了有效使用学院各项经费,保障学院健康运行,助推学院改革发展,根据学校财务管理制度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
1、坚持重大事项、重要项目安排、大额资金使用(单笔超过10000元的支出)均须经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制度;
2、坚持按照集体领导、民主集中、个别酝酿、会议决定的重大决策和财务支出的议事规则;
3、重大决策、重要事项和大额资金使用,班子形不成统一意见不执行;
4、坚持决策执行督查制度,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度和向党政联席会议或主要负责人汇报制度。
二、财务支出及其公开制度
1、公用经费中教学设备与耗材的购置、办公用品购置、车辆租用、会务费等支出报销实行分管领导审核签字,院长批准签字的制度;
2、公用经费中学生(包括研究生)活动经费的使用,实行分管副书记审核签字,院长批准签字的制度;
3、创收经费的使用,实行党政主要领导会签制度;
4、有社会兼职的人员差旅,个人事先提出公差申请,根据具体事由,由党政联席会认定是否按公差报销差旅费;
5、每月公示教学工作量津贴;
6、每年末对本年度公用经费使用进行院内公示;
7、严格按照《宁夏大学研究生经费使用办法》,以学位点为单位独立使用研究生教学经费;
8、经费报销实行“谁经手谁报销”,保证账目简单清晰可追溯。
9、科研经费实行项目管理,按照各类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宁夏大学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办法,由主持人根据项目计划任务书分类按比例自主支配和使用项目经费,主要领导签字确认报销所属的具体科研项目。
10、本规定解释权归智能工程与技术工程学院。
智能工程与技术工程学院
2020年6月10日